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1/2008-129419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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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财税局 | 成文日期: | 2008-07-15 |
关于做好200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15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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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财税局
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意识,落实省财政厅关于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财政三层次评价体系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诸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暂行)》(诸政办发〔2006〕181号)和《诸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试行)》(诸财绩效〔2006〕16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凡年度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各主管部门必须选定1—2只项
目组织实施评价。对实施评价的项目在评价结束后,评价单位必须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二、及时编制年度项目评价计划。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要求,编制好年度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计划表。对07年计划实施评价的项目,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要求在4月底前报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今后,各单位应按规定在每年12月底前报送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计划。市财政对各部门项目评价支出实行财政补助政策,补助额度将依据各单位上报的计划、实际评价开展情况、评价质量核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