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5/2008-12942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交通运输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08-07-18 |
【部门文件】诸暨市交通局关于印发诸暨市交通局对城市公交车辆执行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免费乘车优待政策实行财政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18 17: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诸暨市交通局文件
诸交发〔2007〕69号
诸暨市交通局关于印发诸暨市交通局对城市
公交车辆执行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免费
乘车优待政策实行财政补贴的实施
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运管所,市公交公司,市长运公司,市汽运公司:
现将《诸暨市交通局对城市公交车辆执行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免费乘车优待政策实行财政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诸暨市交通局关于对城市公交车辆执行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免费乘车优待政策实行
财政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待老年人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06〕69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实行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免费乘车优待政策的城市公交汽车进行财政补贴,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财政补贴实行对象
本次财政补贴的对象为执行市政府优待政策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等实行免费乘车的城市公交汽车。
二、财政补贴资金来源和标准
本次补贴资金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财政拨付。2006年1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补贴10万元,2007年起每月补贴10万元。
三、财政补贴分配方法
(一)补贴资金由局财务科发放到各城市公交客运公司,每月发放一次,按各城市公交公司执行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当月在册车辆分配,具体计算办法:当月财政补贴资金总数除以当月全市城市公交车辆总数乘以某公司当月公交车辆数,其中公交车辆数按29座以下客车补贴系数1.0,29座以上(含29座)客车补贴系数1.2的标准计算。
(二)2007年8月31日前的补贴,一次性发放到各公司。
(三)如财政补贴额度、车辆数有变化,则按变化后的额度、数量进行核算。
(四)市运管所于每月10日前将各公司上个月的营运车辆数报局财务科,局财务科于每月15日前发放财政补贴,各公司要建立好相应的财政补贴发放台账。
四、财政补贴分配发放与政策执行情况挂钩
(一)2007年9月1日开始,对认真执行优待政策的,财政补贴按照第三项第(一)款规定全额发放。
(二)发生投诉并经查实不落实优待政策的,第一次扣发公司财政补贴1000元,以后每发生一次扣发公司财政补贴2000元。
(三)扣发的补贴作为年终表彰执行优待政策先进车辆的奖励基金。执行优待政策的先进车辆由各公司推荐,报局审定。
(四)对查实的有效投诉,各公司要对司乘人员和承包经营者严肃认真处理,市运管所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五)各公司要制定具体的补贴发放办法和管理规定,并上报局备案。
五、各城市公交客运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切实落实好政府各项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汽车的优待政策,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城市公交文明形象,创建城市公交优质品牌。
主题词:城市公交 补助政策 通知
抄送:绍兴市交通局,诸暨市府办。
诸暨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7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