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诸暨市2014年度招商选资工作考核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诸政办发〔2014〕21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
2014年度招商选资工作考核激励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诸暨市2014年度招商选资工作考核激励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诸暨市2014年度招商选资工作
考核激励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动跨越发展,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增创跨越发展新优势的决定》要求和2014年有关招商选资工作部署,鼓励引进“大、高、优”项目,突出重点,主攻工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新型业态项目。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对象及认定标准
对全市镇乡(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参与招商选资的给予经济奖励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分[企业和个人奖励纳入项目所在镇乡(街道)、部门]。
政策兑现时,根据项目动工、投运、纳税等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认定。项目实际到位市外资金是指注册认缴到位数或者实际投资额数,不包括与诸暨相关联企业到位的市外资金。实际到位资金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证实(实际投资额数与注册资本数按3:1比例折算进行奖励),回归投资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实施内容
1.大力鼓励引进工业项目,对当年新引进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每引进一只奖励人民币7.5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加1.5分。项目注册资本超1000万元部分,每增加3000万元,再奖励人民币7.5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再加1.5分。对当年新引进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创投、风投项目,每引进一只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加0.5分。项目注册资本超1000万元部分,每增加3000万元,再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再加0.5分(外资项目按注册当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参照执行,下同)。
2.对当年新引进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每引进一只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加0.5分。项目注册资本超500万元部分,每增加2000万元,再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再加0.5分。
3.对当年新引进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的文化产业、设施农林业、农林产品加工业项目和科技型企业(拥有1只国家级发明专利或地市级以上330海外英才人才计划B类以上项目,且产品(服务)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每引进一只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加0.5分。项目注册资本超300万元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再加0.5分。
4.项目属于世界500强、中国商业零售业前10强的,给予上述标准两倍奖励。
5.对当年新引进税源经济项目且当年实缴地方税费达50万元以上的,每引进一只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加0.5分,实缴地方税费每增加50万元再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再加0.5分。
6.对当年新引进生产性服务业的中介机构,正常运营且纳税的项目,每引进一只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加0.5分。
7. 经信局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大力引进中介机构(引进任务见附表)。完成中介机构引进任务的单位,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每只加0.5分,奖励人民币3万元;完不成任务数,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每只扣1分。
8.新引进项目类型与上述条款不能对应的,可参照相近类型实施奖励。同一事项,不得重复享受,从高选择享受奖励。
9.对特别重大投资项目,可以实行“一事一议” 产业激励政策。对项目引进单位的奖励,按照项目类型参照上述标准。
三、相关要求
各镇乡(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务必扎实开展招商选资工作,创新服务环境,提高工作实效。对上一年度的政策奖励项目进行跟踪和督查,在本年度年终尚无实际进展的项目,双倍扣去牵头引进单位的项目加分,全额扣还奖励资金。要立足本部门(单位)实际,结合工作职能,创造性地开展招商选资工作。
市商务局、经信局、农业局、林业局、建设局、建管局、科技局、服务业发展办、城东新城建管委、商贸城建管委和各中心镇及街道作为招商选资主力军,要勇挑重担,在引进1只有规模项目基数上,第2只项目开始才能享受岗位分加分奖励。开发区作为招商选资主战场,要进一步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在引进3只有规模项目基数上,第4只项目开始才能享受岗位分加分奖励。上述单位完不成基数,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每只扣1分,基数不包含有中介机构引进任务单位的任务数。
外派招商干部在引进1只有规模项目基数上,第2只项目开始才能享受岗位分加分奖励。完不成基数,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去招商干部派出单位1分。
项目奖励资金由牵头引进单位申领并酌情发放给相应企业及招商引资有功人员。项目奖励分不得随意赠予给予项目引进工作无关的单位。
附件:中介机构引进单位任务表
附件 | ||
中介机构引进单位任务表 | ||
单 位 | 中介机构类别 | 任务数 |
经信局 | 能评 | 3只 |
安监局 | 安全评估机构 | 3只 |
建管局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2只 |
地质勘察机构 | 1只 | |
林业局 | 林地征(占)用可研报告编制机构 | 2只 |
水电局 | 水保 | 2只 |
环保局 | 环境检测 | 2只 |
气象局 |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机构 | 2只 |
规划局 | 测绘机构 | 1只 |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