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15-13981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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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 | 2015-01-15 |
关于继续开展2014-2015年度政策性油菜、大小麦保险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油菜、大小麦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对象
全市所有油菜、大小麦种植农户。
二、保险责任
暴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雪灾、冻灾、赤霉病等。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
油菜保险金额为300元/亩,保费为15元/亩,其中保费各级财政补贴90%,农户自负10%,即农户自负1.5元/亩。大小麦保险金额为450元/亩,基础费率5%。保费为22.5元/亩,其中县级以上财政补贴93%,参保户承担7%,农民自负1.575元/亩。
四、保险期限
油菜保险自投保后次日起生效,至油菜成熟收获止或2015年5月25日止,两者以早的为准。大小麦保险自投保后次日起生效,至大、小麦成熟收获止或2015年6月10日止,两者以早的为准。
五、运作方式
全市所有油菜、大小麦种植农户均可投保,油菜种植面积在5亩以上(含)、大小麦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含)的种植大户可单独投保;油菜种植面积5亩以下、大小麦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下的散户,可以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为单位统保方式参保。
六、工作要求
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政策性油菜、大小麦保险参保工作。有条件的镇乡(街道)可出台油菜、大小麦保险补贴政策,降低农户种植风险。市人保财险公司要做好政策性油菜、大小麦保险参保、理赔等各项工作,建立完善承保、理赔业务服务网络,方便农户参保、理赔。
诸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