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70/2015-13993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发布机构: 001008006002070 成文日期: 2015-02-04

次坞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4 11: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次坞镇

次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

各行政村(居)、相关站所:

现将《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五水共治”和“五气合治”部署要求,规范全建材行业发展,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根据《诸暨市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诸政办发〔2015〕5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对象和目标

对混凝土制造、水泥加工、石材加工、砖瓦加工、矿山开采和加工、砂石煤炭堆场等企业实施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规范生产加工作业,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二、整治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规划要求: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城镇规划要求。

2.土地性质:企业用地必须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并经国土部门审批。

3.环保审批:企业必须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企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对不符合上述任一条要求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镇乡对企业实施关停措施。

(二)环境治理要求

1.扬尘防治。全面硬化车辆进出道路和厂、场内道路、场地,对企业周围1公里范围(位于城镇建成区的企业和石材加工企业视现状情况确定)内的行车道路实施洒水作业,抑制扬尘污染。除部分小型加工企业外,必须配置车辆清洗设施,所有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厂区;砂石、煤炭等物料应当入库,无法入库的,物料堆场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2.粉尘治理。破碎机(线)、包装机、磨机、筒库、水泥窑输送带、料斗等点源污染必须采用密封及相应除尘设施,粉尘排放要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标准;企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围挡遮盖、封闭作业等措施,以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3.污水处理。凡是废水排放企业必须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对厂区冲洗废水、泥浆水和生产作业废水进行收集,通过多级沉淀过滤等措施处理,做到废水循环利用。

4.固废处置。污水处理后的污泥、制砂污泥等固废去向必须明确,建设防渗、防漏、防雨的储存场所,对暂不能利用、处置的污泥要进行干化储存。

5.围墙、绿化。要求企业(其中矿山企业作业加工区、堆存区)必须有围墙围护,进出道路及厂、场界种植高大乔木。

(三)环境管理要求

配备专人负责厂(场)及进出道路洒水、保洁和围护;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污水处理、除尘设施的运行维护,并建立台账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摸排及自查自改阶段(2015年1月26日前)

各村要迅速组织力量,摸清辖区内所有建材企业现状(企业情况摸排表请于1月25日前报整治办),对不符合规划、国土、环保任一条件的一律立即予以关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2月底前)

对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要求制订一厂一策,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人员,落实职责。镇整治领导小组将会同环保局、经信局要组织专门力量,指导、协助和督促各村及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规划、国土、供电、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水务集团等部门要落实相应人员,全力配合支持整治工作。各企业按照整治内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治理要求。

(三)整治验收阶段(2015年3月)

镇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整治企业逐一验收,验收合格报市整治办验收。混凝土制造、水泥加工、砖瓦加工等行业整治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验收,矿山开采加工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验收,其余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验收。验收组重视硬件要求之外,把厂内外周边绿化无积尘、车辆进出无扬尘、厂内环境保持整洁、主要除污设施正常使用、企业内部有专人负责等作为感官评价要求,对验收未通过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同时,验收结果将列入各村及各网格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工业、城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规划、环保、供电、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指导协助镇乡开展整治工作。

(二)执法保障。对应取缔而未取缔或逾期未拆除、限期治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整治办牵头进行集中执法,并依法采取查封、拆除生产设施和违法建筑物、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

(三)宣传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和整治企业的环保意识及法律意识。镇宣教办要跟踪报道,弘扬先进典型,曝光反面素材,全力参与和支持整治工作。

(四)长效保障。要依托一张网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内的建材企业落实日常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生产状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环保部门要加强监察执法,加大处罚力度。通过紧批、常管、勤查、严罚等多种措施,确保建材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附件1: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次坞镇建材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摸排表

附件1:

次坞镇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长:石海斌

    副组长:骆  平  金永亮

组  员:朱浩杨   冯其伟    艳   陈潮军  

        孟卓华   金晓华  俞校平   许栋海  

        屠奕锋   斯少畏  魏国成   江  

        傅京生   景  

     


附件2:

次坞镇建材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摸排表

行政村         (盖章)               上报时间: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占地面积

工人数量

规划符合

情    况

国土审批

情    况

环保审批

情    况

整治方向

注:“整治方向”填写就地提升、原址关停。

村(居)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