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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001008006002070 | 成文日期: | 2015-03-23 |
关于明确班子成员2015年度督查通报量化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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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次坞镇
中共次坞镇委员会 次坞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班子成员2015年度督查通报量化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营造“敢于担责、重在实效”的工作氛围和“抓执行、树正气”的良好风气,经研究,决定将班子成员督查通报量化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通报内容。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效能行风情况、“守规矩、尽担当”落实情况等。
二、数量要求。班子成员每年督查需提出一定次数的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理意见(通报批评以党委政府发文为准),其中党委书记、镇长不少于5次,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3次。至年底,未达到以上要求的,镇党委将对所涉及的班子成员和职能办公室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发绩效考核奖。同时,班子成员可对全镇面上优秀工作提出通报表扬,表扬通报次数和总加分值(或奖金)不超过本人当年所发批评通报次数和总扣分值的50%,特殊情况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三、计算办法。由一名班子成员提出的,算1次。由两名班子成员联合提出的,各算1/2次。由三名及以上班子成员联合提出的,各算1/3次。根据镇主职领导要求,再由其他班子成员督查并提出的,承办成员算1/3次。
通报内容由各职能办公室根据班子成员意见拟定,经联合审签,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重要通报件由镇班子会议审定。通报数量由党政办按季度统计,并书面送镇班子成员。
中共次坞镇委员会
次坞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