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5-05-13 17: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一、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绍兴市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拟订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组织拟订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3.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实施。
  4.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资格管理;负责物业保修金、维修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权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国家公房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产面积测绘、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5.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制定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审查;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指导城市雕塑建设。
  6.负责城市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负责市政、园林、监理等企业的资质申报、备案等管理,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排水许可证发放。
  7.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供水、供热、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市区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8.负责本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监管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的焚烧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9.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工作。
  10.负责村镇建设。负责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及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参与村庄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承办市城乡住房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减排、市政公用设施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2.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标准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预算、诸暨市城建档案馆预算、诸暨市市政管理处预算、诸暨市园林管理局预算、诸暨市房地产管理处预算、诸暨市白蚁防治所预算、诸暨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预算、诸暨市节水办公室预算、诸暨市保障房管理中心预算、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预算。  

  二、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5年收入预算1799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388.22万元,占63.2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520.8万元,占2.9%;专户管理其他资金6088.69万元,占33.83%;单位结余资金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5年支出预算为14536.1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8.37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3.62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972.1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66.98 万元,其他支出 45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3530.13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270.15 万元,项目支出 10735.87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
  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安排 30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8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退休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3.57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7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退休人员医疗的基本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5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医保的基本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
位医疗(项)93.44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人员医保的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81.22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人员经费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105.8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质监站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和事业人员补助及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708.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和事业人员补助及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8.9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处工程用车运行费用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920.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和事业人员补助及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25.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伤残军人医保费的项目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34.18万元, 主要用于社会住房和农危房工作、市政设施养护、桥道管理、污水泵站维护等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272.73万元,主要用于园林养护、市政设施养护、 桥道管理、 污水泵站维护等项目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6778. 19万元, 主要用于日常环卫工作项目支出。
  17. 城乡社区支出 (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1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广场日常维护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77万元, 主要用于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项)107.5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项目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2万元,主要用于房经、房开两单位改制企业退休职工项目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258. 74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公园维护、城镇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房屋权属证书印制项目支出。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3.81%。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0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运行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pdf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