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80/2015-13981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水利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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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五泄镇 | 成文日期: | 2015-05-15 |
关于实施2015年整治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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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五泄镇
镇机关、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关于印发
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五泄镇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全锋
副组长:傅灿贤 周 铭
组 员:周建儿 毛军超 王 权 张军威
周 挺 张均根 蔡小妮 楼海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寿浙翔任办公室主任,赵柳琼、黄宇锋、黄扬程、袁建鑫、张荣潇、章敏、徐娴为办公室成员。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锅炉类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督查燃煤锅炉整治关停到位情况,严禁关停燃煤锅炉死灰复燃现象,坚决杜绝新增燃煤锅炉,一经查实有违法行为的从严处理。
牵头领导:楼海军
责任办公室(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继续开展“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对全镇范围内的黑河、臭河、垃圾河进行清理;取缔沿岸堆场,保障行洪安全,防止水体污染;对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督查。
牵头领导:傅灿贤 张军威
责任办公室(中心):农业农村办公室
(三)加大废气排放企业巡查力度。提高废气排放企业突击检查频率,加强废气监测,加强对热电、水泥企业的巡查,确保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擅自停运、闲置废气治理设施及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排放企业依法查处,责令限期落实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联合环保部门予以处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或造成重特大污染事故的,联合有关部门责令关停。
牵头领导:楼海军
责任办公室(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持续开展建材行业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全镇建材行业完善污染治理措施,规范生产加工作业,严防扬尘、粉尘、污水、固废等污染环境行为。坚决杜绝已关停企业擅自复产现象,对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不予验收,对擅自复产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查处。
牵头领导:楼海军
责任办公室(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继续开展淘汰黄标车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去年全镇已淘汰黄标车58辆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开展淘汰黄标车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具体黄标车淘汰任务。
牵头领导:楼海军
责任办公室(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
(六)继续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露天焚烧行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牵头领导:张军威
责任办公室(中心):农业农村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
(七)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检查。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从严从重打击危害水源水质行为,排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安全。
牵头领导:傅灿贤 张军威
责任办公室(中心):农业农村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
(八)加大对废水排放企业的检查力度。彻底摸清废水排放去向,严查利用渗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消除污染;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或造成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联合有关部门责令关停。
牵头领导:傅灿贤 楼海军
责任办公室(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
(九)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禁限养区关停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关停到位,保留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深化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科学落实生态化治理要求,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及时报有关部门联合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一律限期关停。
牵头领导:张军威
责任办公室(中心):农业农村办公室
(十)开展重污染行业整治“回头看”活动。抓好铅酸蓄电池、电镀、印染、铜熔铸等重点行业的整治后督查工作,开展企业关停执行、整治成果巩固、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的“回头看”活动,确保企业责任落实到位、按期整治到位、关停到位、验收到位。
牵头领导:楼海军
责任办公室(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
(十一)开展“公众诉求环境问题”调处行动。要明确专人负责,畅通公众诉求环境问题的渠道,集中力量解决未及时登记、受理、转送、交办、调处公众投诉和媒体反映的环境问题的情况。
牵头领导:周 铭
责任办公室(中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驻村指导中心
二、实施步骤
各牵头领导、责任办公室(中心)要认真研究执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保证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各责任办公室(中心)和行政村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调查梳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
(二)重点整治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各责任办公室(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密切配合协作,切实履行职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水、气等方面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检查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各责任主体要根据分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加大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单位和个人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一律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办公室要于11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至五泄镇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泄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