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2/2015-13985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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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15-08-10 |
关于公布凤山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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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诸政办发[2014]69号)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凤山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凤山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评估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459元。
二、分割单套计算时,应增减相应的层次和朝向差价。楼层调节系数为一至五楼分别为-2%、-1%、0、1%、2%;朝向调节系数东边为2%,中间为0,西边为-2%。
上述价格适用于公布之日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取得完全产权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的计算依据,直至公布新的市场评估价格。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