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16-13983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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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21 |
关于下达2015年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山下湖镇、市农技推广中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拨付2015年第二批省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奖代补)的通知》(浙财农〔2015〕101号)精神,按照因缺补缺,相对集中使用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经所在镇乡审核推荐、市农技推广中心审查核实,市农林局讨论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诸暨市桔城粮食专业合作社申报的新桔城育秧中心暗室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列入2015年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第一批)项目。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
山下湖镇要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及时联系对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50号、《诸暨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诸财农〔2015〕17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项目指导与管理,督促业主利用有利时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落实、早完成。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准备检查验收,并切实做好建成设施的管护,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市农技推广中心要加强对实施项目的指导与监管,指导业主规范项目的实施,完善相关资料,督促其依照建设计划及早完成建设,并在项目完成后按《诸暨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时组织好考核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建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严格项目的财务核算,规范票据使用,杜绝大额现金和白条支付项目资金,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资料,积极配合项目审计,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5年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第一批)项目简表
诸暨市农林局 诸暨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