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2/2016-13986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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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16-02-02 |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考试场地训练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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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各区、县(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考试服务机构: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地训练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通过对上虞区、诸暨市、新昌县等地驾驶员考试场地训练成本审核,经研究,现对我市驾驶员考试场地训练收费通知如下:
一、核定我市驾驶员科目三红外模拟考试场地训练收费标准为160元/人·小时,允许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对部分使用自有场内道路设施训练的考试服务机构,经批准后,允许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照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25%。鉴于上虞区海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上述相关条件,允许收费标准可按上浮25%执行。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16年2月15日起执行。
请督促各所在地驾驶员考试服务机构坚持自愿的原则,严禁强制收费或改变计费方式收费,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