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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4-28 13:11浏览次数:

(2016年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七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4月1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一系列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的问题仍然不少。譬如,区域布局、产业结构及分布不够合理,雾霾天气高发频发,监管措施和治理能力亟需强化,空气质量有待提升,等等。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大气污染防治不仅是生态问题、民生问题,而且是检验转方式、调结构成效的重要标尺。G20峰会今年9月将在杭举行。4月1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就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和“五水共治”专项监督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借势借力,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站在对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负责的高度,以国家生态市建设为引领,以“五气共治”、“八大行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行动,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观,努力建设“两美”诸暨。

      二、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在转型升级上下功夫。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壮大天然气、太阳能、光伏等清洁能源产业,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发挥山水资源和环境优势,大力推动乡村休闲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生等生态经济新业态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向经营成果转化。在补齐短板上下功夫。要聚焦重点、找出问题、列出清单,加强监测预警,开展PM2.5源解析工作,深入研究重污染天气形成条件、迁移规律,做到科学防霾治霾。要分析大气污染防治的薄弱环节,制定新能源使用转换政策,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标准,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提升,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持续治理扬尘污染、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矿山复绿、秸秆焚烧、油烟排放,确保PM2.5浓度明显下降,努力完成绍兴市下达的年度空气优良天数目标任务。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坚持勤查、严管、重罚不动摇,铁腕抓好节能减排,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的污染治理,抓典型、抓重点、抓难点,切实动真格,严厉打击偷排、超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动,有效保障生态安全。

      三、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市环保局要牵头行使好监管责任,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协调有关方面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在规划立项、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日常运行等各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和执法监管,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发展,护一方蓝天”的使命。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空气环境质量涉及千家万户,大气污染防治更是离不开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要以国家生态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绿色细胞创建,大力宣传和普及大气污染“一法一条例”,利用“生态日”、“环境日”、“气象日”等广泛开展面向各行各业、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科学普及活动,鼓励和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低碳出行、绿色出行,提升意识、形成自觉。要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曝光污染源头和排污单位,督促涉及大气污染的企业和个人增强自觉承担治污责任的意识。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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