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1/2017-133449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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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财税局 | 成文日期: | 2017-01-26 |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市财政(地税)局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财税经济形势,市财政(地税)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1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8亿元,同比增长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24亿元,同比增长20.2%,其中民生支出71.84亿元。
一、2016年财税工作总结
(一)狠抓收入保障运行。一是强化税费征管举措。积极探索后“营改增”时期地税征管模式,强化国地税合作,坚持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通过深化税费风险管理、加大清欠税费力度、优化税收保障机制等举措全力托盘支撑,地税税收收入同口径增长18.04%,增长率居绍兴地区第一位、全省16强县市第五位,绝对规模居全省16强县市第六位。二是主抓重点单位非税收入。密切关注重点征收单位的执收进度,组织开展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做好全市非税征管收入的电子支付工作,堵塞征管漏洞,促进管理规范。三是积极争取要素支持。全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3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900万元,支持额度处于全省前列。
(二)优化支出改善民生。一是坚持有保有压。严格工程项目概算审核,全年完成448只项目审核,总送审金额32.4亿元,净审减金额2.94亿元,审减率为9.06%;强化重点保障,全力支持“北承南接”、“三改一拆”、“美丽诸暨”、高湖蓄滞洪区建设和G20峰会安保等工作。二是严控行政成本。积极落实增收节支保平衡举措,严格控制办公场所租赁、楼堂馆所装潢改造及差旅、会议、公务接待、物业管理等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持续压减一般行政事务性支出。三是强化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大公共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集中财力向农民增收倾斜、向科技创新延伸、向民生领域覆盖,助力全市“补短板”行动,民生支出同比增长16.5%,占总支出比重为79.1%。
(三)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一是积极兑付财政奖补政策。按照各类财政奖补政策要求,严格审核审批,加快工业经济三十条、股权投资激励等政策的兑现效率,全年共兑现各项财政贴息奖补资金6.94亿元,以政策红利换企业发展活力。二是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水利建设基金减免、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比例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金12.2亿元,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三是有效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做好应急资金转贷工作,全年累计为1059家企业提供转贷1405次,金额累计达到268.6亿元;进一步拓宽“税银互动”合作范围,累计为120家信用等级A、B企业发放贷款1.66亿元。
(四)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一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争取到省级出资2亿元,成立规模5亿元的诸暨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成为全省第一批签约成功的县市之一,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诸暨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环城东路延伸段工程、智能综合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以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公寓三个项目被列入2016年浙江省PPP示范项目,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二是充分发挥基金撬动效应。按照“121”基金发展计划,有序推进我市产业基金工作,实质运作初见成效。产业基金母基金已参股设立5只子基金(菲达、华睿胡庆余堂、如山汇鑫、高特佳瑞程、弘信晨晟)、1个直投项目(泓源电动车),财政出资3.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29亿多元,已投向节能环保、医药制造、“互联网+”、“工业4.0”等项目20余个,有力促进我市创业创新与新经济的形成。4只子基金(万泽、高特佳睿安、露笑、海通)已通过诸暨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总规模31亿元;3只子基金(卓中创业、浙银鸿绅、嘉维创业),已通过管委会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待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公司进入运行程序,总规模18亿元。三是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已经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采用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事业服务工作,我市安全生产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政事业单位档案整理、保安保洁、校车运行、城乡公交等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已全面启动。
(五)依法加强财税监管。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清查企业(含子公司)121家,撤销账户58个,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从源头上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二是规范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组织开展全面清查,共清查单位247家,撤销账户23个,上缴市财政6691.4万元,存款回收到开户银行2613万元,另有住建局、教育局、公积金中心、公管办四家单位对7.28亿元单位公款以招投标方式实行了竞争性存放。三是助力全市公车改革。全面摸清全市涉改车辆底数、司勤人员底数和公务车辆经费支出,严格公车改革补贴发放管理和车辆处置程序,对改革前后的支出情况进行细致测算和对比,认真落实改革举措,确保节支率达到7%。
(六)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学”、“评”、“做”、“建”四个环节把学习教育融入财税工作日常,进一步丰富“实、稳、优”财税核心价值理念,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的政务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及时调整优化基层机构设置。结合“营改增”全面实施给地税征管形势带来的影响和我局实际,对基层分局机构设置进行调整,撤销大西、陈璜两个延伸申报点,将人员补充到一分局、二分局以及机关岗位,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三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积极营造学习业务、钻研业务、重视业务的氛围,认真组织备战2016年地税系统“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并获得征管评估、纳税服务、税务稽查三个岗位类别平均分列绍兴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二、近五年财税事业成就
2012-2016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锐意改革、不断创新,财税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一)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坚持财税与经济协调互动,大力培植财源,加强收入征管,做大做优财政“蛋糕”。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8亿元,比2011年末的45.75亿元增长26.05亿元,平均增速达到9.4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63.77%,比2011年末提高6.57个百分点。2016年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113.25亿元,同口径增长18.54%,其中税收收入57.68亿元,同口径增长18.04%;社会保险费收入51.23亿元,同口径增长23.81%。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
(二)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彰显。我们坚持市场化导向,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明晰公共财政运行边界,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一方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宏观和微观多措并举,“输血”和减负并重,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广政府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
(三)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公共财政惠及全市人民。2012-2016五年累计执行民生支出268.1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6%。各项民生支出持续增长,全市科技支出由2011年的2.23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5.2亿元,教育支出由11.7亿元增长到21.54亿元,农业支出由4.51亿元增长到10.5亿元,文化支出由0.7亿元增长到2.2亿元,医疗卫生支出由5.12亿元增长到8.6亿元,社保和就业支出由3.46亿元增长到8.9亿元。
(四)财税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一是建立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二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健全“五位一体”税源互动管理机制,深入推进税源间接控管,深化“抓大、评中、定小”税源专业化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税收风险管理,创新个体税收长效征管模式。四是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立足工作实际,明确阶段目标任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确保“营改增”工作圆满收官,积极搭建以政策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的国地税征管合作“共同体”,不断提升征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财税监管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坚持法治化导向,认真落实财税法律法规,全面提升财税管理水平。一是严肃财经纪律。通过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组织编写《违反财经纪律十大典型案例汇编》等强化财经纪律教育,加强源头防控。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以加强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规范为抓手,组织开展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保障政府性资金存放的公正、公平、公开;按照“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出租出让、统一调配使用”原则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管理工作。三是提升财税服务水平。创建“同心汇聚”服务品牌,落实《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促进税收管理和服务公开统一;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和税收专项检查,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四是加快信息财税建设。实现《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到“金税三期”优化工程的顺利过渡,完善数字财政建设,为财税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提供技术支撑。五是开展管理会计应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申请、快递送达”试点,协同工商等部门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三、2017年财税工作思路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税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征管体制改革后,面临地方主体税种缺乏、征管机制转型、征管对象和征收模式的较大变化,在组织收入工作中面临稳定增长和涵养税源的两难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转变理念、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力促“增收”,涵养财源确保可持续
面对近年来组织收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我们将不畏难,不避难,充分落实征管措施,坚守组织收入底线,依法征收、依法减免,坚决不收过头税和虚增财政收入,向精细化管理要收入,以优质化服务育税源。一是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和培育,重抓资本市场税收,加强股权转让、限售股减持和高收入人群的所得税管理,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提高清算质量。二是加大清欠税费力度,充分运用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限,内外结合,多管齐下,通过各种法律、行政手段和加强部门联动,大力加强欠税清缴工作力度。三是加大非税收入执收力度,完善和规范票据管理,夯实非税收入征管基础,进一步发挥非税收入政策调控能力。四是坚持税源导向,培育一批符合转型升级方向、可持续发展的税源,增强税源转化为税收的能力。
(二)力求“平衡”,实现财政收支稳健运行
在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的预期下,我们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资金拨付审核力度,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有保有压、统筹有方保障运行。一是建好国有平台公司“资金池”。实行国有平台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盘活存量资金,调剂资金余缺,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国有平台公司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坚持实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每月会审制度,变“零钱”为“整钱”,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立足“改革”,创新财政支持经济方式
一是加快产业基金发展步伐。在2015年基金设立破题、2016年实质性运作推进的基础上,围绕我市产业基金“121”发展计划,加快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对后续意向子基金项目进行及时有效的对接,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考核与督查,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尽快发挥基金对转型升级的促进效应。二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牵头责任,充分利用好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认真开展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加强项目推介和储备,促进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实施。三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力度。在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服务项目质量标准、费用价格指导标准等配套制度的基础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聚焦公共服务和民生热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扩面,实现“花更少的钱获得更优质的服务”,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共赢。
(四)坚持“从严”,展现财税干部队伍新面貌
一是带好年轻队伍。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力度,充分实施“以师带徒”,从业务知识和社会实践两方面着手锻炼年轻干部,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增强财税后备力量。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构建学习型机关,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和鼓励干部攻读更高学位,参加职称考试,提升干部队伍综合业务素养。三是抓好廉政教育。落实日常教育和岗位提醒教育,使干部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四是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继续实施“一案双查”,加大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制度执行力度的检查,要敢于动真格,从日常工作的细节着手,从根本上做好党风廉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