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6/2017-14612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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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01 |
关于印发《诸暨市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一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确保工程安全,投资合理,特制定《诸暨市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诸暨市水利水电局
2017年10月20日
诸暨市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一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确保工程安全,投资合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条例,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关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指导意见。
一、适用说明
除市级以上组织审查外的我市各级单位组织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都适用于本意见。我市组织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其编制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都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由建设单位将设计成果报送水利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由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相关业务科室牵头按相关程序进行专业技术审查,发挥好水利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和业务把关作用。
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办法
(一)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方法
根据水利工程相关要求参照其他行业部门的做法,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按项目大小和项目的重要性提出二类方法。
方法一:由业务科室牵头,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
工程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水利工程由分管业务科室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后,由业务科室牵头,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其中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且安全要求一般,保护范围较小,不是很重要的水利工程项目可不成立专家组由分管业务科室组织主持审查的形式,邀请建设单位、相关科室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会议结束由分管业务科室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下且安全要求高、保护范围集中和区位重要的项目和工程投资2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宜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主持审查的形式,建设单位、分管业务科室、相关科室,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会议结束由专家组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审查专家由业务科室按各专业从专家库中选取或邀请市外相关专家,审查专家可由3-5名组成。
方法二: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技术咨询,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
参照省市级重大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水利工程技术咨询单位进行技术咨询,由咨询单位出具技术咨询意见,交设计单位修改后,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工程投资大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技术难度大和有创新技术的水利工程项目,宜采用该审查方法。
分管业务科室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后,协助建设单位向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咨询单位购买服务,由技术咨询单位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咨询,咨询初步意见形成后,技术咨询单位邀请有关业务部门、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召开技术咨询意见研讨会,会议结束交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成果,修改完成后由市发改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成立专家组主持技术审查,审查会后由专家组编制完成技术审查意见。审查专家成员可由专家库抽取或特邀。
(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专家库
市内专家建立专家库,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组建专家库,市内专家库由诸暨市水利学会牵头建立,专家库成员按不同专业进行分类设置。市外专家视工程类别属性由分管业务科室特邀。(《诸暨市水利专家库管理办法》附后)。
(三)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咨询单位
从事技术审查工作的水利工程技术咨询单位,是工程设计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必须具备整体技术高,单体素质过硬等条件,对当地情况熟悉,责任性强,还要有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急等特点能力,因此选择单位时必须要慎重有效。专业技术咨询单位可由诸暨市工程设计与咨询入围单位内选取,建议从四家实力较强对我市水利比较熟悉的单位比选: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绍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广川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科院)。
(四)专家劳务费用和水利工程技术审查咨询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17〕3号)和诸暨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诸财行〔2017〕150号)相关规定:对参加评审的专家可以按标准支付一定专家劳务费用。参照规定与文件对参加技术评审专家支付劳务费用。水利工程技术审查咨询费可按工程咨询收费相关规定协商确定。评审专家劳务费用和水利工程技术审查咨询费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支付。
三、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内容
按照各设计阶段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水利工程技术审查的内容应包括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人员资历、设计人员对项目现场的了解勘察情况和设计文件内容等。项目技术审查时,主要从设计文件内容和设计深度着手,重点关注关键部位设计,设计成果与现状实际符合情况等,从而确保设计质量。
设计文件内容审查重点分为水文、工程地质、工程任务和规模、工程布置及建筑物、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投资概算和设计图纸等章节。重要章节应配备专业技术审查人员。其中关注的重点是水文计算方法、成果是否合理;工程地质勘察深度、地质分析是否合理;工程任务、规模是否明确合理;工程布置及建筑章节中的工程等级和标准确定是否合理,主要建筑物轴线选择、建筑物型式和工程总体布置的比较内容是否全面,论证是否充分,型式是否合理,结构安全是否可靠;建筑物设计的参数、材料选择、地基处理措施、设计计算、主要工程量等是否准确合理;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导截流方案、主体工程施工、施工总进度安排等重点内容是否合理可靠;设计投资概算是否准确;设计图纸是否全面、清楚。
四、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修改要求
水利工程审查前,建设单位应对设计成果有清晰的了解,要对设计成果进行事先把关;项目审查结束后,无特殊要求,组织审查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于10~20个工作日内将设计成果修改到位,并再次向专家组征求意见。设计单位在提交报批稿的时候,应附上修改内容与审查意见对照表。
无特殊原因,如有设计单位不按时按专家建议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报告内容,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管理的意见(试行)》(诸政办发〔2016〕69号),水利局业务科室牵头由水利局招标中心对该设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若同一个项目连续两次审查不通过,由水利局提请建设单位终止设计合同,并提出相应处罚意见,同时将该事项抄送公管办。
本指导意见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诸暨市水利专家库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17日
【全文下载】关于印发《诸暨市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