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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公安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
来源: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1-09 17:37浏览次数: [ ]

根据《诸暨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公安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法治公安建设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认为,近年来,市公安局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强化法治观念、提升执法效能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同时指出,法治公安建设仍存在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了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法治自觉,找准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定位和切入点,规范执法,为民执法,善于执法,以法治公安建设的成果来体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效。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在执法规范上要有新突破。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阳光执法”,运用新技术,探索新办法,对办案全程实行信息化监控。实行网上逐案考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完善制度机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面梳理执法标准和操作流程,推进执法的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改革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制订科学、有效、统一的考评指标体系,实行严格的法制审核把关;建立健全错案必纠、有错必罚的问责体系,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维护公安执法的公信力。要准确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的精神要领和关键节点,尽快制定具有诸暨特色的法治公安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

二、在执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要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坚持共治为要、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善治为上,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深入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效率优化。要进一步加大警务公开力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努力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在执法能力上要有新提升。要加强规范执法能力建设,尤其要强化对领导干部、法制干部、所队负责人及执法办案骨干等“关键少数”的培训,完善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鼓励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实现法律培训与实战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要把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放在首位,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切实抓好警纪警规学习和警示教育工作,让公安队伍成为法治的示范、善治的窗口。要加大财政投入,严格警力使用,为公安执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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