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和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抓住建立平台、完善制度、丰富活动三个关键,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力促代表履职能力的提升。
一是以机构保障履职。增设了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相应的工委主任、常委会委员及代表兼任。整合原财经和社会事业2个专业代表小组组建新的专业代表小组。争取县委的支持,在全县23个乡镇均配备了专职主席,其中12个乡镇还设了专职副主席,专设人大办公室的有12个乡镇,其他乡镇设立人大办公室与党政办合署办公,并配备了3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代表履职平台不断拓展。
二是以制度规范履职。新一届代表选举产生后,专门出台人大代表行为守则“十条规定”,从遵纪守法、履行职责、联系群众等方面进行规范,树立代表良好形象;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制定全年活动计划、代表工作职责、联系选民内容方式、接待工作流程、接待选民受理事项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并统一编印发放,确保代表履职的法定性、全员性和高效性。
三是以活动引领履职。以“践行‘四个人’,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为主载体,继续深化“进选民门、听选民言、知选民心、帮选民事”主题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了“剿灭Ⅲ类以下小微水体”“最多跑一次”改革、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建设、百源经济发展、登革热防控等视察检查活动,助推中心工作。乡镇约见询问实现全覆盖,密切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促进了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作者:淳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姜海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