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49/2017-133445 主题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气象
发布机构: 诸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2-13

诸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4 16: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各镇乡(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确认诸暨市东白湖镇中心幼儿园等10家单位为全市2017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做好必要的气象监测设施和避灾安置场所建设、预警信息的接收与传播、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演练、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与培训、责任人和工作责任的落实等气象灾害防御准备工作。

附件:诸暨市2017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诸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诸暨市2017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1. 诸暨市东白湖镇中心幼儿园

2. 诸暨市枫桥镇初级中学

3. 诸暨市王家井镇中心幼儿园

4. 诸暨市暨阳街道暨阳小学

5. 诸暨市草塔镇中心小学

6. 诸暨市陈宅镇初级中学

7. 诸暨市大唐镇中心幼儿园

8. 诸暨市店口镇第一中心小学

9. 诸暨市东和乡初级中学

10. 诸暨市应店街镇初级中学


【全文下载】:诸气防办〔2017〕5号关于公布2017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