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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 暨阳 街道农村宅基地审批初审公告

2017-12-14 09: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暨阳街道

   下列农户申请审批的宅基地,已经村讨论、街道审核,现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的规定,为保护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用地审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我街道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镇(乡)

村名

户名

在册人口

现有住房

老房处置情况(㎡)

拟审批情况

农业人口

非农人口

占地面积(㎡)

已拆除

收归村所有

土地座落

占地面积(㎡)

暨阳街道

侣东

吴兰生

2


2

132.63

132.63


吴家

115


侣东

吴兰金

3


1

61.95

61.95


吴家

115


侣东

吴先金

3


1

37.67

37.67


吴家

120


侣东

赵寅

4


1

/

/


上村

112


赵家

赵伯苗

3


1

76.36

76.36


赵家

120


赵家

赵伯云

3


1

46.74


46.74

赵家

120

联系电话:87016435 )

 

 

  诸暨市暨阳街道办事处

2017年 12 月 14日

 

【全文下载】:初审公告3号(6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