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立项监督守住被征地农民“养老钱”

2017-12-18 09: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纪委网站

近期,因没有审查参保条件,没有按照程序决议,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12名村民办理参保手续,碗窑乡红石村党支部书记郑某和党员杨某因工作失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引发群众热议。

据悉,为整治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中存在参保名额分配不公、参保对象随意确定、参保程序不够规范、村干部违规操作等问题,江山市纪委开展立项监督,严纠违规问题,严查违规参保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违规参保问题的发生,到底哪个环节出了纰漏?为找出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江山市组建被征地农民参保专项督查小组,4个督查组工作人员深入重点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开展调查把脉。督查小组通过翻阅档案、现场勘查、询问农户等方式,采取大数据筛选对比、部门联席商讨、集体会诊研判等措施,发现违规参保情况出现的重要原因在于职能部门履职不力,诸如抓阄方式确定参保对象,参保决议资料不全,审核程序流于形式,村干部以权谋私等问题时有发生。

“贺村镇有25人存在不按规定程序申报、不符合参保条件、村干部优亲厚友等违规问题,责令限期做好清退整改工作。”“碗窑乡府前村有3人存在擅自制作决议、违反规定程序申报等违规问题,责令限期做好清退落实工作。”立查立改,即知即改,江山市纪委连续发出督办函,责令在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违规参保问题的2个乡镇作出书面检查,督促其履行好监管职责。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纠违规参保问题。”江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群众感受最真切,通过监督执纪,促进群众规范参保,督促干部规矩办事,让被征地农民利益有保障,增强群众获得感。

据了解,针对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江山市已问责5人,其中调离重要岗位1人,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同时,清退被征地农民违规参保名额79人,清退金额120.27万元,挽回间接经济损失约2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