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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大深化代表述职评议制度
来源:浙江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7-12-21 08:16浏览次数: [ ]

为进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的联系,切实增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的群众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平湖市人大常委会总结深化,出台了代表述职评议实施办法。

一是规范述职内容。把代表述职内容分为九大方面,具体包括出席会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联系选民、提出议案建议、助推中心工作等,尤其是把年初履职承诺完成情况向选民报告。

二是明确述职方式。坚持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每位市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每年要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至少进行一次口头述职。每年安排口头述职的市人大代表人数不少于20%,其他代表进行书面述职。

三是完善述职程序。述职前,将每位代表填写的《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表》印发给原选区。述职中,与会选民进行评议,填写评议表,提出意见建议。述职后,镇街道人大收集、汇总评议情况,将评议结果纳入对代表履职评价。

四是注重述职实效。述职评议通过大会的形式召开,可以结合村社区干部年度述职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参加述职测评人员一般不少于50人。同时,把述职评议与争创先进代表小组、争当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充分结合起来。 

作者:平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任工委  丁 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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