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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大“三个有”确保代表述职不走过场
来源:浙江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7-12-27 19:10浏览次数: [ ]

今年是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常山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坚持效果导向,全面开展县、乡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工作,确保述职工作“三个有”。按照一届内县、乡代表述职不少于一次的要求,今年来,共有20名县人大代表、76名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口头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一是出台实施办法,述职工作有章可循。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下发《常山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办法》,明确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形式、内容、程序等,并对活动的组织保障、选民参与的引导、述职成效的体现等方面提供了指导意见。办法的出台,让代表对该项工作心中有数,县、乡两级人大为代表履职积极创造条件,打好述职工作基础。

二是精心组织会议,述职工作有条不紊。述职一般安排在12月份,述职会议前1个月,各乡镇根据连任、新任代表,履行代表实绩等因素,通过小组推荐、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把关,确定述职对象,并书面通知代表本人。乡镇人大认真指导代表准备述职报告,全面记述履行代表职责、依法行使代表权利、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汇报成绩实事求是,查找问题态度诚恳,谈今后打算具体明确,确保述职报告的真实性。报告会上,选民作评议发言,并根据述职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对述职代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述职工作行之有效。述职会后,乡镇人大将汇总后的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书面反馈给代表本人,并引导和帮助述职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使代表通过述职过程,扬长补短,查漏补缺。述职报告、测评结果、整改情况归入代表履职档案,并作为推荐代表履职先进个人和换届时推荐连任代表人选的重要依据。今年,5名述职县代表被评为代表履职先进个人。

 

作者: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黄小春 张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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