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幼芬、周迪光、何炯珉、魏岩岩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寿文光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晓华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边锋为市人民法院简案庭庭长;
郭昕为市人民法院草塔人民法庭庭长;
王知礼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周敬涛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谢玉山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陆启杰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肖志姣为市人民法院简案庭副庭长;
闫龙会为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冯丽为市人民法院草塔人民法庭副庭长;
赵琴为市人民法院璜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郭志军为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姚望、周滨为市人民法院店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寿巍、胡卫进、金春泱、寿崇智、斯梦洁、蒋培南、陈佳露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徐潮波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徐平君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姚望的市人民法院简案庭庭长职务;
寿文光的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边锋的市人民法院店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晓华、赵琴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冯丽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陆启杰、杜敏丽的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郭昕的市人民法院草塔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敬涛、谢玉山的市人民法院店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天星的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