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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意见
来源: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5-25 17:17浏览次数: [ ]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3月中旬,教科文卫工委在陈焕副主任的带领下,就我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采取“多元化投入、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的策略,努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形成了“公办为主、民办为辅,覆盖城乡”的良好办园格局。全市27个镇乡(街道)目前共有幼儿园134所,33个公办教学点,在园幼儿共26187人,另有2400名左右的婴幼儿在托儿所就读。全市在园教职工共计3101名,其中专任教师1932名(正式在编372名,自聘1560名),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为96.1%。全市省一级园11所,省二级园43所,省三级园76所,省等级园评定率与在园儿童覆盖率分别为97%和98%。10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均为绍兴市标准化幼儿园和省等级幼儿园。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存在问题

在总体肯定的同时,我市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甚至还比较突出,需要在下阶段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

1、规划执行和资金保障不到位。《诸暨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2011-2015年)》(诸政办发〔2010〕205号)中,“十二五”期间计划建设的44所幼儿园仅建成10所,其余计划建造的34项工程因经费、用地等原因,至今尚未启动。特别是2014-2016年这三年未建一所公办幼儿园。同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较少,三年来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分别为2.06%、2.77%、4.07%,都没有达到《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提出的“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三年内提高到5%以上”的要求。

2、城区资源布局不够合理。一是公办资源匮乏。城区二环线内的26所幼儿园中,公办只有7所,占比为26.9%,超过2/3的幼儿须入读民办园;二是城市控规调整后学前教育用地未及时落实到位。《规划》虽已颁布实施,但城市控规每年都在调整,且调整后未及时就近落实学前教育用地。如城东片亲亲家园以及中央美墅等小区地块,原控规中均设置有9班配套幼儿园地块,后来上述地块调整为小区住宅,又未就近落实幼儿园用地,导致该区域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困难。三是统筹使用不足。2016年7月颁发的《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规定,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建设单位须将幼儿园交付给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使用,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时明确,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或闲置,不得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未移交政府办园的现象比较普遍,且收费较高,导致适龄幼儿因价格原因无法就近入园,也影响了城区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的整体规划与发展。

3、城乡发展不相协调。一是城区及重点镇乡公办资源紧缺,超负荷运行。目前我市24个镇乡共有幼儿园87个,其中公办园81所,普惠园占比为93.1%;城区二环内幼儿园26个,其中公办园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所,普惠园占比为30.8%。由于公办园办学质量较高、收费低等原因,这七所幼儿园的规模和班额都已严重超标。如浣纱幼儿园按原设计规模仅能容纳12个班360名幼儿,现有15班共504名在园幼儿,给教学管理带来较大的压力和安全隐患。同时,全市尚有43家托儿所,有相当一部分与居民住宅、经营商铺混用,在保卫、消防、食品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农村幼教点基础设施较差。跟中心城区相比,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幼教点园舍及配套设施明显落后,常规的教学设备和活动器材配备达标率较低,园点散、规模小、办学效益不高。

4、师资力量比较薄弱。一是总量不足。根据省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配置,目前全市教职工缺额580名。如果按照教育部的人员编制标准测算,缺额则为833名。由于二孩政策影响,下阶段合格教师的缺口还将进一步增大。二是激励不足。一方面收入偏低,目前我市自聘教师年收入约为人均5.4万元(含五险一金),但仍达不到上级相关标准(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镇乡的创建要求为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2017年应为6.52万元)。另一方面晋升受限,在幼儿园的中、高级职称评聘中,自聘教师一直未列入比例,仅以公办编制身份老师作为基数确定评聘比例,导致大部分规模幼儿园公办教师近十年将不再拥有评聘高级职称的机会,自聘教师无法晋升中级职称,由此导致资深教师失去了业务上成长的动力,近几年来幼儿教师流失情况比较突出,严重影响队伍整体的稳定性。三是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自聘教师是职高学历,不同程度存在着文化知识薄弱、专业知识滞后等问题。

三、工作建议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优质、便捷的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提升,以公益、普惠为基本价值导向,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增加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缓解城区“入园难”、“入园贵”等现实难题,是新形势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规划引领。要坚持规划先行,将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同步规划,同步推进。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要求,统筹考虑城市化进程,科学测算“全面两孩”、“北承南接”等政策带来的人口变动影响,研究制定控制性详规及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留足发展空间。严格落实“十三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网点布局,留足建设用地,科学安排指标投放,引导幼儿园建设稳步推进,推动结构比例优化,在此基础上不断细化相应配套政策,分阶段确定建设重点,明确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配建计划,确保建设与需求相适应。

2、加强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管理。针对当前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占比不高、布局不均的问题,一是要加快建设,尽快把前几年因规划局部调整受阻的公办幼儿园用地补充到位,还清“旧账”。在科学测算需求的基础上,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项目列入政府每年的惠民实事工程,确保建设到位。二是要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政策,对规划、建设、移交等作出具体规定,新建居住小区、城中村改造要把小区配套公建幼儿园作为前置条件,做到与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成后一律移交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使用。有计划地对已建成居住小区的配套幼儿园组织移交,办成公建园,或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等办法,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比例优化,特别是城区,要对公、民办幼儿园的比例作出引导性规定,让公办园充分发挥出标杆作用和示范意义,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市学前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

3、保障必要投入。发展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是重要保障。要遵循“提量、增项、扩面”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事业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经费支出中的合理比例,并做到逐年增长。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通过系列的政策、资金投入以及设施完善等,充分利用好财政资金。同时通过政策优惠等有效手段,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于幼儿园建设,并对现有的公立幼儿园进行改革,不断扩大幼儿园的发展规模。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统筹、监督力度,强化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工作的绩效考核。以科学、长效的投入来保障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4、提升教学水平。按照优质化、均衡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思路,加大师资力量培育,引进、培养优秀人才,提升教学水平。加大政策激励,逐步提高非在编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同时积极探索通过单独核编等方式明确幼儿教师的事业编制身份,并且根据幼儿园类别、规模和生源变化等情况,实行幼儿教师编制动态管理,逐步解决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打造一支稳定、优质的幼教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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