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纪委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 部署专题立项监督方案

2017-07-12 16: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暨阳廉政网

为进一步提升干部执行力,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题立项监督。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转变监督理念、找准监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为官不为、担当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通过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狠抓落实,大干快上,以非凡的精神状态勇争一流,努力实现超常规发展。

二、监督内容

(一)“三改一拆”专项监督。重点督查各镇乡(街道)和“三改”办、控违拆违办、“危改”办各工作组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推进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服务保障情况;所涉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新增违建管控和拆除等情况。

(二)村级组织换届纪律专项监督。重点督查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及镇乡(街道)纪(工)委履行责任情况;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党群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包村领导、驻村干部严肃换届纪律履职情况。

(三)“实干当先、奋勇争先”大讨论、大实践、大发展专题活动专项监督。重点督查27个镇乡(街道)和35个市级重点部门活动开展情况;“三问诸暨”讨论清单和“对标、立标、创标”工作实际推进情况;年度刚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各级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

(四)剿灭V类水专项监督。重点督查市治水办、环保局、水利水电局等单位对全市面上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是否到位;镇乡(街道)、市级部门对各项治水措施有否真正落实;各级河长是否认真履职;各流域、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是否达到省市目标要求,有无V类水质水体;各行政执法部门涉水污染执法是否严格、监管是否到位。

(五)改革落地工作专项监督。重点督查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投融资体制改革实际成效情况;窗口单位“一次办结”机制推行情况,第二批新增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落实情况;其他改革项目实际进展、存在问题。

(六)“项目双进”专项监督。重点督查各镇乡(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项目引进、项目推进中相关刚性指标、重点任务是否如期完成;“大好高”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项目落地、开工、推进、投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枫桥经验”创新提升工作专项监督。重点督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三年行动项目中主要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枫桥镇的工作推进情况;平安浙江特色小镇创建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各镇乡(街道)、各系统年度平安建设情况;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等。

(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监督。重点督查各窗口单位行业服务规范化建设情况;主要职能单位对“老大难”问题的协调解决和实际推进情况;重点失分项目的整改落实等情况。

(九)城乡统筹工作专项监督。重点督查全市各镇乡(街道)是否认真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有力地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乡统筹大会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解决方案落实情况;回应群众呼声等工作推进情况。

三、实施方式

市纪委班子成员分别负责一至二项专题立项监督,牢牢把住“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定位,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监督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方法步骤、目标任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一种或二种监督方式:

(一)市纪委组织责任室、相关派驻纪检组和镇乡(街道)纪(工)委开展监督检查。

(二)市纪委会同市督考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三)市纪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力量开展联合检查。

(四)市纪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自查自纠,并对自查自纠结果进行再监督。

四、结果运用

各责任室(派驻机构)负责对监督检查结果的分类处置。

(一)一项一通报。对每一项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视情予以面上通报。对履责不力、落实不力的人和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二)一事一跟踪。对每一项监督进行细致梳理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形成明确、具体的责任清单,逐一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后续实施跟踪督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一案一处置。对每一项监督中发现的干部失职渎职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整改补救成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