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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期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6 10:23 浏览次数:

各镇乡(街道)安监站,开发委安监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决定在2017年5月下旬举办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绍兴市安监局负责考核、发证工作,诸暨技师学院作为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的教学安排工作,诸暨市安监局协助绍兴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做好培训考核工作。

二、培训对象
(一)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管员《安全资格证》在2017年9月30日前到期需换证的人员。
(二)新从事危化品工作的从业人员(负责人、安管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5月22日开始;5月22日上午8:30时至9:30时前办理报到手续,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逾期不予列入该期培训报名。
(二)培训、报到地点:绍兴工程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诸暨教学点(陶朱街道西二环路233号东方金座三楼)。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安监站,开发委安监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安管机构组织通知拟培训的人员随带相应表格准时参加。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分别填写好《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见附件1,负责人姓名要和营业执照一致),《浙江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见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在现场报名时一并上交。
(三)培训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形式,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
(四)培训班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7115222、87111518。

附件:1、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
2、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

 

诸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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