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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6 10:19 浏览次数:

各镇乡(街道)安监站、市烟花爆竹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际情况,拟定2017年5月举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诸暨市负责考核、发证工作;绍兴市工程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诸暨培训点(诸暨市剑桥素质培训学校)作为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的教学安排工作。

二、培训对象

  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加此次培训,原发证培训合格证统一上交换发(注:为便于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店统一发证管理,现要求全市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全部参加本次培训)。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5月3日上午8-9点,按时到西子宾馆(西子大剧院)办理报名手续。
(二)培训时间:5月3日上午9时开始正式上课。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安监站组织通知拟参加培训的人员随带相应表格和原来已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准时报名参加培训,市烟花爆竹协会配合做好相关培训报名工作。
(二)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好《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见附件1,负责人姓名要和营业执照一致),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白底或蓝底彩照2张,在现场报名时一并上交。
(三)本次培训班培训会务统一安排,市安委办补贴培训费
用,其他会务费由参训单位自理。
(四)培训机构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7115222。

附件: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

诸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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