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7/2018-14462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林局 成文日期: 2018-10-16

关于做好2018年度小型拖拉机检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10: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林局

2018年度诸暨市小型拖拉机检验工作将于10月22日至10月26日举行(具体日程安排见附表),请按时到市农机管理总站下袁农机检测基地办理(电话:87107679)。办理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1、随带行驶证、驾驶证及交强险正副本且开拖拉机至检测基地。

2、送检拖拉机需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粘贴好机身反光标识。牌照齐全,灯光等安全设备齐全有效,轮胎型号规格(825轮胎禁用)、外廓尺寸等须符合规定。对擅自改变拖拉机结构(如825轮胎、高栏板、高柱头等),与行驶证记录不相符,未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及未安装牌照等情况的,年检原则上不予通过,需根据上级相关规定限期修复、办理相关业务等手续后方可参加检验(告知到办证中心三楼农林局窗口先办理相关业务)。

3、严格拖拉机年检,拖拉机年检实行拖拉机或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罚查询和处理制度。加强与公安交警拖拉机及驾驶人违法信息的共享和互通,交警作出的拖拉机或驾驶人违章处罚决定应全部处理完毕后,才能参与拖拉机年检。

4、请机主提前清除发动机、车架号码上的污垢和核对好拖拉机发动机号与车架号码,同时将制动性能调整至最佳。投保交强险前,必须核对注册登记日期(咨询电话:80727078),确认其拖拉机未达到报废年限,已达到报废年限的不予年检。对小型方向盘式、手扶式、单缸后驱动方向盘三类拖拉机分别按注册登记之日起满14年、12年、9年后实施报废。

5、逾期未参加2018年集中年检的,一切后果自负。未参加2018年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不准上路行驶。

   附件:2018年度诸暨市小型拖拉机检验工作日期安排表

 

                                     诸暨市农机管理总站 

                                      2018年10月16日

 

【全文下载】关于做好2018年度小型拖拉机检验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