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用诸暨 > 信用动态 > 浙江动态

萧山区建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信息来源: 信用浙江 发布时间: 2018- 11- 22 08: 55 浏览次数:

来源: 信用浙江
发布时间: 2018- 11- 22 08: 55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要求,萧山区市监局、人社局、住建局、财政局、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建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提高劳动保障违法用人单位违法成本,有助于加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康有序的劳动用工环境。惩戒的警示分为黄色警示、红色警示、黑色警示三个等级,对应的期限分别为六个月、一年、三年,不同等级的被警示企业要接受相应的部门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制度依托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实现,在平台上设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用联合惩戒的警示分类和警示期限,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