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4/2018-144617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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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17 |
关于二〇一八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二○一八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期末结束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一)高中阶段学校。期末考试时间高一为2019年1月22日至24日(农历十二月十七至十九),1月25日至26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廿一)组织阅卷评分,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廿二)组织家访;高二、高三为1月25日至2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廿二);1月28日(农历十二月廿三)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总结表彰。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至23日(农历十二月十七至十八)(其中小学低段要求在1月21日前完成期末评价);1月24日至25日(农历十二月十九至二十)组织阅卷评分;1月26日(农历十二月廿一)举行休业式;1月26日至27日(农历十二月廿一至廿二)组织家访;1月28日(农历十二月廿三)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总结表彰。
(三)学前教育阶段要求在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期末评价,其中家访或园访时间为1月21日至26日,1月28日(农历十二月廿三)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总结表彰。
(四)期末考试具体日程和内容由教育研究中心确定。
二、寒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学生寒假从2019年1月27日开始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新学期于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并开学,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可提前一周报到。学前教育段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二)教职工对照相应学段学生报到时间提前一天结束寒假并报到,学校领导和后勤人员视工作需要适当提前返校。
三、学期结束阶段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假前,各校要利用集中教育、专题教育和告家长书等形式,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和意外伤害防范、传染病防治、法治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为重点,对学生及家长开展安全教育,坚决防止学生在期末或寒假中出现各类意外伤害事故。要特别重视加强对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职业学校要重视做好校外实习学生假期的教育与管理。各校要在学期结束前部署开展一次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负责,突出重点场所、设施、环节和时段,对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全方位加强安全防范。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可作出延迟上学、提前放学、调课或停课等处置,需要停课的需事先与所在地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教育局取得联系并及时告知家长。有住校生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二)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校要加强课程领导力,规范执行课程计划,妥善安排好考试前的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培养诚信品质,确保考试结果真实有效。要进一步优化小学一、二年级期末评价,精心设计综合性评价方式,客观、科学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按规定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评价工作,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要通过《素质报告单》或《成长手册》等途径告知学生家长。学期结束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问卷调查、意见征求会等形式,面向施教区内有关单位、社区、行政村和学生及家长组织开展一次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活动,并对征求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家访是教师全面了解学生成长环境,快速传递教育信息,密切家校关系,实现家校积极互动的有效措施。各校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家访工作,确保有目的、有准备、有走访、有实效。学期结束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家访,高中段学校家访要保证一定的比例,托幼机构可通过家访与园访相结合的方式增进家园沟通。要特别重视对“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困惑学生、行为偏差学生、单亲家庭及孤儿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留守儿童学生”的家访,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认真总结学期工作。各校要对照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总结纸质稿于2019年1月28日前报局办公室。要尽早谋划下学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措施保障。要全面清理财务账目,做好年末对账和预决算等工作,细致分析年度学校财务状况,及时进行财务公开。要认真做好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要关心广大教职员工的生活,热心为他们排忧解难,重点对离退休、困难教职工和个别特殊对象群体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
(五)切实守牢“三风”底线。扎实推进“五星育人、三名争创”工作,按要求做好“五星”达标学校和示范学校创建筹备工作。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和规范开展假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好期末结束工作会议,教育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规定,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坚决杜绝赌博、酒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教育系统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要求,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倡导文明节俭新风。
四、寒假期间工作要求
(一)落实值班护校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护校制度,安排好寒假值班,学校主要领导在加强督促检查的同时须带头参加值班。要切实落实假期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确保财产安全无损,确保无火灾、盗窃、责任事故、治安事件等发生。要严格落实重大信息上报制度,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要求于2019年1月28日前以纸质稿形式报局办公室。
(二)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要积极贯彻“让每个学生健康快乐”的理念,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让学生过一个健康、文明、快乐的假期。以践行“八礼”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要引导学生采用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形式关心社会、关注民生、关爱他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假期学习、生活的实践行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减负”工作要求,提倡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寒假作业或弹性寒假作业。寒假期间,各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以幼小衔接为名对幼儿开展小学化课程培训,要通过校讯通、发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严禁到非法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凡出现违规办班、补课的,一律追究校长办学责任。
(三)及时做好开学准备。要持续推进深化课程改革工作,谋划、组织好深化课改假期延伸工作,积极探索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和共享机制,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要根据新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学期开学、教师上班、学生返校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有一个良好的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要认真分析安排2019年度各项预算,确立过紧日子思想,开源节流,增强计划性,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要抓紧启动2019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确保早实施、早投用,早日发挥效益。有创建任务的学校要利用假期精心谋划,积极准备。新学期开学时,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附件:诸暨市中小学二〇一八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诸暨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7日
[全文下载]:关于二〇一八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