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6/2018-14472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18-12-11

诸暨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5 08: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制改革,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诸政发〔2018〕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原则,规范涉水项目准入,创新监管服务,健全诚信体系,坚持“标准+承诺”,探索建立新型企业投资项目涉水管理模式,构建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强化责任原则。进一步厘清涉水投资项目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建设责任,规范涉水项目投资行为;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涉水项目管理部门责任清单。

  ——坚持高效便捷原则。更加注重事前政策引导、事中事后监管约束和过程服务,简化涉水项目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深化网上服务、集成服务、代办服务,推进涉水投资项目管理标准化、格式化、清单化。

  ——坚持协同监管原则。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协同配合监管机制,强化对涉水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水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健全涉水投资项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三)改革目标

  以涉水项目准入标准为核心,建立水保、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取水许可等准入和评价机制,全面组织实施区域水保、防评、水资源论证“三合一”评价,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涉水筛选评估机制,健全涉水投资项目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到2018年底前基本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制,实现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二、实施范围

  开发区、环保高新区、特色小镇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内的新建工业类企业投资涉水项目。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准入标准,实行科学评价

  1.建立园区准入标准。在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区域,组织实施区域水保以及防洪影响评价、区域水资源论证等,积极推行区域“三合一”评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涉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和准入标准,向社会公开。

  2.实行项目筛评机制。新建涉水投资项目应当编制项目情况报告,报告中要包含占地面积、总土石方量、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及取用水等具体情况,由水利部门按照评价标准提出初审意见,后由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水保、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等联合评价,择优选定落地项目。

  (二)优化管理流程,推行“集成式”服务

  1.实行企业承诺、多审同步。企业作出项目书面承诺,水利部门上门服务指导,告知相关审批事项,提供相关审批表格,初审相关审批资料。涉水项目网上备案(立项)后,对于同一项目实现水土保持、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取水许可事项同时受理、同时办结;对于满足区域“三合一”评价准入标准的企业,即可实现承诺备案代替常规审批手续,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

  2.推行联合验收、测验合一。涉水项目竣工后,根据“标准+承诺”组织进行水保、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取水许可联合竣工验收,探索推行“多测合一”、“测验合一”。

  (三)创新监管机制,推行“清单式”管理

  1.建立监管责任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和准入标准,厘清涉水投资项目水保、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取水许可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等监管事项,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细化制定水保、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取水许可等监管细则,依法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潜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水事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等中介服务的监管。

  2.运行网上监管平台。按照便捷高效、互通互联的原则,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服务平台,实行涉水项目网上申报、网上服务、网上监管,做到信息共享、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3.推行信用联合奖惩。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根据涉水项目监管标准,开展“一标准一评价”,建立涉水投资项目企业“守信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开,统一纳入诸暨市“一码通用”信息平台,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要把推行涉水审批承诺制作为深化“最多跑一次”百日攻坚的重要内容,督促属地各类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小镇加快推进区域“三合一”评价,加快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制,为改革措施落地打下基础。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镇乡(街道)要健全完善涉水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和协调管理机制,加强对承诺制涉水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及时督促并协调解决涉水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

  (三)加强监督指导。建立督查制度,对镇乡(街道)工作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建立评估制度,定期分析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制改革进展情况。

  

  附件:1.诸暨市涉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参考).pdf

     2.诸暨市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制准入标准及评价标准.pdf

     3.诸暨市涉水承诺书承诺要点(参考).pdf 

 

诸暨市水利水电局

2018年12月11日

【全文下载】诸暨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