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92.2亿元,比上年末政府债务余额增加20亿元,所增加的政府债务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镇乡(街道)环境综合整治、浦阳江二期治理等稳增长、惠民生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增加75100万元,总额从年初预算990082万元调整为1065182万元;总支出相应调整为1065182万元,收支平衡。
(一)收入调整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764920万元,增长10%(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上年收入基数调整纳入水利建设专项收入12410万元),比年初预期735820万元增加29100万元。
2.转移性收入增加46000万元,从年初预算254262万元调整为300262万元。
(1)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000万元。按照预算法关于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000万元。
(2)省(绍兴市)财力性补助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5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增加75100万元,总额从年初预算990082万元调整为1065182万元。
(二)支出调整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增加69100万元,从年初预算787082万元调整为856182万元。
(1)“教育支出”科目增加100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基建项目和镇乡(街道)体制结算方面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增加9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才政策奖补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增加68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科目增加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科目增加383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出。
2.转移性支出增加6000万元,从年初预算203000万元调整为20900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省分成和绍兴市专项上解等上解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增加75100万元,总额从年初预算990082万元调整为106518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00000万元,总额从年初预算725425万元调整为925425万元;总支出相应调整为925425万元,收支平衡。
(一)收入调整事项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从年初预算725425万元调整为925425万元。
(二)支出调整事项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增加200000万元,从年初预算691212万元调整为891212万元。新增支出主要用于镇乡(街道)环境综合整治、跨湖家园二期安置小区、浦阳江治理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00000万元,总额从年初预算725425万元调整为925425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增加281503万元,总额从年初预算563905万元调整为8454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增加141796万元,总额从年初预算541449万元调整为68324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621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