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点提升反腐合力

——2017年绍兴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综述
2018-03-02 19: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日报

“嵊州市财政(地税)局党委委员、地税局副局长孙作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钦槐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楼铁谔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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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纪委、市监委微信公众号“清廉绍兴”一次又一次的“权威发布”,“监察调查”这一字眼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监察委员会”也逐渐为人们所熟知。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2月底,我市6个区、县(市)陆续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4月17日,绍兴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试点这一年,党中央、省委确定的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在绍兴得到全面落实,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并向纵深推进,反腐铁拳攥得更紧、威力更大。

全融合

握指成拳凝聚合力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的机构和人员,监督执纪一线力量得到大幅度增强。

从“心”做起,才能推动“全融合”。市纪委、市监委第一时间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大会,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给全市4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上党课、提要求。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按照人岗相适应的原则,配齐配强监督执纪一线力量,以新老搭配、交叉搭配的方式,确保每个纪检监察室的力量科学合理配备。柯桥区首先以党性为标准抓“全融合”,监委主要领导对拟转隶干部一一谈心。嵊州市组织开展家访活动140余次,其中重点必访20余人,随机抽访10余人,收到建议意见100余条……

我市还制订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计划,开展了“忠诚、责任、能力、阳光、表率”五个纪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220多名干部参加的业务培训班,编制《自办案件模拟案例》,为纪检监察干部尽快熟悉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提供范本。

一系列融合举措,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转隶干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了人和、心合、事顺的良好工作氛围。

全覆盖

执纪执法同向发力

在机构、人员、职能“全融合”的同时,探索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按照改革试点方案,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委派到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

不仅在对象上覆盖到面,更要在工作上监察到位。市纪委、市监委把3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96个市级部门划为4个片区,加强分片协作和工作指导。

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根据市委统一安排,把全部14家市属国有企业划分为4个片组予以监督,明确了4个片组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参与调查、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等在内的10项监督权限以及相应的8项主要监督内容,通过划片监督,擦亮“监督探头”,实现监督无死角。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建立监督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有关监察对象信息数据库,协助市卫计委党委强化对下属单位巡察监督,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2017年,市直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72件,立案37件,处分35人。

立足于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我市还开发了统一的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市1000余名在职市管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同时建立区、县(市)与市级部门总体情况廉政档案,实行归口集中管理,加强廉情分析研判,为分析政治生态、践行“四种形态”等提供支撑。

零容忍

反腐铁拳更显威力

充分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方面的新优势,我市“零容忍”惩治腐败,兑现了试点期间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承诺。

去年8月29日,随着法槌敲下,柯桥区人民法院对俞某涉嫌贪污一案当庭宣判。该案不仅是柯桥区监委查办完结的第一起留置案,也成为了浙江省已判决生效留置案件的第一槌。

自去年6月23日全市采取首例监察留置措施以来,2017年我市累计实施留置15例,已移送司法机关12人,俞某正是其中最先判决并生效的一个。从已办结的留置案件看,留置到移送审查起诉平均用时大大缩短。

我市注重抓早抓小,用纪律尺子严管全体党员干部。2017年,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935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83%。立案审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677件,结案1709件,处分党员干部1750人。

人员力量的整合,推动反腐败工作力量更强效率更高。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我市追赃追逃工作由过去分散独立的“各自为战”变为目前联动作战的“一盘棋”,责任更加清晰,衔接更加顺畅,发力更加精准。2017年,全市各地围绕“存量清零”目标,对所有在逃案件全面实行“专案专办”,一批多年失踪人员短时间内迅速归案。到目前,全市已累计追回潜逃国家工作人员5名,其中一名为潜逃22年的涉嫌职务犯罪人员,进一步展现了“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要缉拿归案”的坚定决心和强大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