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5/2018-144759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交通运输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18-03-20

【部门动态】诸暨市交通海事部门提前部署落实“三防”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20 10: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2018年汛期将至,为切实加强“三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汛期安全监管重点,有效防止各类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诸暨市交通海事部门专门部署落实“三防”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预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要求各部门及时掌握气象、水文、水位变化情况,加强对汛期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的预警工作,通过VHF、AIS、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提醒航行、停泊、作业船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重点对辖区港口码头、锚泊区、水上旅游景区、渡口、船舶停泊密集区等进行重点监管,开展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船舶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要求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三防”应急预案,加强内部船艇、设备安全检查,确保人、船、物资、装备到位,“三防”期间加强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专人利用监控等信息化设备,及时掌握辖区船舶动态及航道、水位变化情况,如遇突发事件,能发挥最有效的应对和处置能力。   

  四是加强现场巡查。增加执法人员和执法次数,突出重点监管区域和对象,有力打击违法行为。着重对辖区主要航道,锚泊区、事故多发水域进行巡查,从严查处船舶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五是加强船舶船员值班管理。督促锚泊船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船员值班规则》和汛期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值班,做好汛期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并要求对本船时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船舶安全设备、信号设施等处于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