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18-14460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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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23 |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用火、旅游踏青、生产性烧荒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加,加上近日我市持续出现高温干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极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我市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要全面落实各乡镇(街道)和涉林单位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负责制,确保责任到位、领导到岗。落实森林消防属地责任,坚决做到守土尽责。加强组织领导,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每一片山林、每一处地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路口有人守、路上有人跟、山上有人盯、现场有人处”。
二、加强隐患排查,全面完善管控措施。乡镇(街道)和涉林单位要加派巡逻管控力量,增设检查站点,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和重点部位,确定专人、划区包干,执行“上山登记,下山销号”原则,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巡护密度,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凡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全面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
三、加强应急准备,全面做好应急处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各地和涉林单位要熟练掌握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做好培训和演练。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后勤保障工作。各森林消防队伍靠前布防,高度戒备,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维护、保养,随时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扑救准备工作,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扑救火灾过程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值班备勤,全面确保信息畅通。各镇乡(街道)和涉林单位要强化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即时即报制度(市森林消防值班电话:87263511或12119)。对因瞒报、迟报森林火情而贻误扑火战机的有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018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统计表
诸暨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
2018年3月23日
【全文下载】诸森消指3(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