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8年3月12日下午2时30分在会展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出、列席会议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准时出席,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
请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一位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会议建议议程
审议《关于提请补选盛阅春同志为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四、有关要求
1、请报社、电视台派记者参加。
2、请参加(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同志着正装。
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