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7/2018-14460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发布机构: 市农林局 成文日期: 2018-03-08

关于做好2018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8 16: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林局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掌握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用地及种植情况,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考核要求,决定对2010-2014年底前通过认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用地及各季农作物种植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对象

2010-2014年底前通过认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含省级、县(市)级)。

二、调查统计内容

(一)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面积。包括水田面积、旱地面积和其它用地面积,以及土地流转面积等情况;

(二)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用地使用情况。包括农作物种植面积、茶桑果种植面积和轮歇地、闲置地面积;

(三)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大户承包耕地面积及种植情况。

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用地使用情况和种植农作物情况,不论种植者是谁,都要调查登记。

三、组织实施及工作要求

(一)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由镇乡(街道)负责实施。镇乡(街道)要确定农业、统计责任人,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统计调查和上报工作。农业责任人负责功能区的调查工作,统计责任人负责数据上报工作,农业、统计责任人要积极配合,确保调查上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镇乡(街道)要认真细致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用地及各季农作物种植情况的调查工作,于3月20日、6月10日、8月20日和12月25日前通过统计网上直报系统上报2018年春、夏、秋、冬四季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作物种植面积调查表。

(三)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是全面掌握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用地利用情况的重要手段,是粮食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确保调查数据数出有据,真实可信。

 

联系人:农林局:陈月娣,联系电话:87170669

            统计局:潘肇华,联系电话:87025627

 


诸暨市农林局     诸暨市统计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