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18-14465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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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16 |
关于申报全国第八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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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农林局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与认定的通知》(农办经〔2018〕6号)有关要求,为提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整体素质,真正将示范村镇打造成一村一品发展的典范,决定开展全国第八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主导产业突出。专业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全村农业经济总收入6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专业镇主导产业收入占全镇农业经济总收入30%以上,从事主导专业农户占农户总数的30%以上。
(二)品牌影响力大。主导产业必须有注册商标,有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真的专业村镇优先考虑。
(三)带农增收效果显著。专业村、专业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于所在镇、所在县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
(四)组织化水平高。有成立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占专业村、专业镇从业农户数比重分别为40%以上和30%以上。专业镇与龙头企业或专业批发市场有效对接。
二、有关要求
各镇乡街道要落实专人,按照申报标准认真摸排。拟申报的镇乡街道认真填写《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表》,并于4月20日前上报至诸暨市农林局。
联系人:郑铨,联系电话:87108403,传真:87020937
附件:1.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内容要求
2.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表
诸暨市农林局
2018年4月16日
【全文下载】诸农林函12(关于申报全国第八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