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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中央、省委、绍兴市委下拨的补交党费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补交党费使用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2 16:02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各市直党(工)委:
近期,根据中组部通知(组厅〔2017〕31号)要求,省委组织部对中央下拨的补交党费和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补交党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绍兴市委组织部对中央、省委下拨的补交党费和绍兴市委组织部代绍兴市委管理的补交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按照上级要求,现就公示中央、省委、绍兴市委下拨的补交党费和诸暨市委组织部代诸暨市委管理的补交党费使用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的党费补缴工作专项检查留存的市管补交党费,以及中央、省委、绍兴市委下拨的补交党费的使用情况。
二、公示范围
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三、公示方式
市委组织部将《中央、省委、绍兴市委下拨的补交党费和诸暨市委组织部代诸暨市委管理的补交党费使用情况》印发给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各市直党(工)委,并在诸暨政务网上公示。
四、公示时间
2018年3月23日至4月2日(7个工作日)。
五、公示要求
各镇乡(街道)、市直党(工)委,可将本通知内容印发下属党组织,也可通过干部夜学、党员活动,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公示内容。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密切关注公示期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反映,防止出现负面炒作。对公示中出现的重要情况以及有针对性的建议请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人:何志锋  89089759)。



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2日

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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