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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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浙发改财金〔2018〕1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信用诸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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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浙发改财金〔2018〕1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信用诸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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