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18-14465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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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24 |
关于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枯死松树清理)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洩林场,陈蔡水库林场:
为全面完成本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 号)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的规定,要求各实施单位认真做好本年度的除治(清理)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洩林场,陈蔡水库林场本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枯死松树清理)山场。
二、验收时间及程序
(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洩林场,陈蔡水库林场等除治(清理)实施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自行验收,要求在5月15日前完成自验,并上报书面验收资料。
(二)在各除治单位自行验收后,市农林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并形成抽查验收报告。
三、验收方法
验收工作参照《诸暨市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诸林[2014]32号)文件中“第四条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定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洩林场,陈蔡水库林场等除治(清理)实施单位要成立验收小组,认真做好本次验收工作。
(二)严格标准。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抽查,确保除治质量。
(三)按时上报。各实施单位要做好资料归档,按要求及时上报资料到市农林局森防站(联系人:孙善松,联系电话:87269833,QQ邮箱:1936619804@qq.com)。相关资料包括验收报告、清理合同、清理地点小班目录(万分之一地形图)、本文件附件表格等。
附件:诸暨市镇乡(街道)松材线虫病除治现场质量验收表1
诸暨市镇乡(街道)松材线虫病除治现场质量验收表2
诸暨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
2018年4月24日
【全文下载】诸松防指2(关于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枯死松树清理)验收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