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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草塔镇人民政府关于中环督信转〔2017〕08210601-33号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2018-04-25 13: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草塔镇

中环督信转〔2017〕08210601-33号信访件已完成整改验收,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绍兴诸暨市大唐镇冯村戚国伟擅自将大量生活垃圾倒入诸暨市大唐镇石柱山石塘处,上边遮盖部分建筑垃圾,遇雨水大量生活垃圾变质产生大量污水。
    二、属地调查核实情况
    “诸暨市大唐镇冯村戚国伟擅自将大量生活垃圾倒入诸暨市大唐镇石柱山石塘处,上边遮盖部分建筑垃圾”情况不属实;“上边遮盖部分建筑垃圾”情况属实;“遇雨水大量生活垃圾变质产生大量污水”不属实。
    三、整改落实情况
    1.已于8月21日下午3:30前,将龙门石料矿地表零星建筑垃圾及管理房拆除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2.已于8月22日设立禁止倾倒垃圾标识标牌,在标牌上列明巡查网格员姓名及联系电话、镇举报电话。
    四、长效管理措施
    每日组织专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垃圾倾倒现象立即处置。
    五、整改效果
    工作人员每日巡查过程中未再发现有垃圾倾倒现象,现已整改完成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