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诸暨市人大网 > 他山之石
> 正文
开化县人大突出“三个抓”推动县乡两级实施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
来源:浙江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8-04-03 16:04浏览次数: [ ]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已于2017年开始将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专题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形成了定期审议的工作机制。今年3月14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化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浙人大常办[2018]2号文件要求,自我加压,拉高标杆,主要突出“三个抓”,积极准备,决定今年起将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面落实环境报告制度。

一是抓认识,统一思想。专门召开主任会议,总结上年度环境报告制度取得成效、开展经验与存在不足,讨论研究本年度相关工作情况。同时,认真学习浙人大常办[2018]2号文件精神,围绕我县实际,研究讨论乡镇推广工作。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开化县作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国家生态县、中国天然氧吧,理应以最大的决心、最严的规定、最实的举措持续保护好生态环境,必须全力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前列,对今年起在全县所有乡镇实施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达成一致共识,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和认识。

二是抓调研,及早准备。年初组建专题调研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先后赴5个乡镇,实地调研乡镇人大环保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挖掘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创新做法,查找乡镇环保工作短板。召开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县环保局、马金镇等13个乡镇部门的环保工作汇报,研究乡镇环保强化措施,探讨如何更好发挥乡镇人大在乡镇环保中的监督促进作用。同时,督促县政府认真开展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梳理总结工作,着重查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三是抓落实,全面推广。召开常委会会议,邀请17个部门负责人和6个县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分组讨论提出乡镇实施环境报告制度相关建议,专题和联组审议建议县政府及时督促推进乡镇政府落实相关制度,常委会主要领导强调要求县政府要发挥推动作用,全面实施好环境报告制度。结合相关建议意见,县政府领导及时表态并作出承诺,将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督促落实乡镇政府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促使环保责任级级落实、环保压力层层传导。

作者: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方利明 钟君


  • 上一篇: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