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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4 11:08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今年以来,绍兴全市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2018年1月5日,柯桥区华贸化纤科技园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9000平方米;3月13日,柯桥经济开发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超1000平方米,造成一名参与救火的消防战士牺牲;3月22日,柯桥区又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超1000平方米;4月17日,我市枫桥镇一纺织企业也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接连发生的几起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1.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乡(街道)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深入剖析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强化火灾隐患防范预警,以铁的意识“严防”、以铁的意志“严查”、以铁的措施“严管”、以铁的手腕“严惩”,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每个环节,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全面排查火灾隐患。要根据各镇乡(街道)产业结构特点,突出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厂中厂”、“三合一”等低小散企业和易燃建筑密集区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确保闭环销号。

  3. 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各镇乡(街道)要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火灾事故典型案例、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要对轻纺等火灾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能力。


     

                           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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