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考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现将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办理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望相互告知:
一、自考毕业、《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办理时间:2018年5月30日—5月31日。按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起,必须按当年计划办理毕业手续。(http://www.zjzs.net/moban/index/4028485262b7c49a0162fa6bb470005c.html)
二、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需要递交的材料
本科 | 1.已有的课程合格证及其它课程成绩证明(①转免考证明、②计划中需要用到课程顶替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科证书原件或笔试合格证书打印件”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 2.全部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5.专科段考试成绩复印件(须由考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案管理部门签署“此件复自***同志档案”并加盖人事印章或公章); 6.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申请时请注意有效期必须延后6个月)。 |
专科 | 1.已有的课程合格证及其它课程成绩证明(①转免考证明、②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科证书原件或笔试合格证书打印件、③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 2.全部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办理护理专科毕业证书还须提供中专(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三、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交的电子注册备注备案表说明
考生必须提交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办法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样张如下:
(本次办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必须延后6个月,否则无法进行验证)
对于尚未电子注册过的专科文凭,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学历认证报告上交考试院。
联系地址:滨江区高教园区明德路650号
联系电话:0571-88008653
诸暨市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