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21/2018-146132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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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29 |
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包括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统称国家教育考试,下同)期间的卫生保障工作,现根据市招生委员会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国家教育考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大事,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对保障工作的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卫生保障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落实监管。今年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卫生保障工作的重点是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和医疗保障。各考点卫生监管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2)要在2018年6月3日前对相关考点进行一次全面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措施,发现卫生安全隐患,立即指导落实整改,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做好服务,积极应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导并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主动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在各项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对考生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有关医疗单位(详见附件1、2)要提前与考点学校取得联系,落实医生、护士各一名(名单于6月3日前通过局办公系统报医政科寿军威处),考试期间携带必要的诊疗器械、药品到考点医务室做好日常医疗保障工作。要规范传染病等有关疾病的监测、报告、处置工作,密切注意中毒事件、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动向,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各单位在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明确值班电话,市卫生计生局值班电话:87252105。
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24日
【全文下载】:诸卫发〔2018〕7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