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深学监察法 提升履职力

2018-06-01 11: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暨阳廉政网


321、开始。——1号台抢到!判断题:几个省级监察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般由主要犯罪地的监察机关管辖。”“错误!由最初受理的监察机关管辖。”

5月21日晚,诸暨市纪委监委七楼大会议室内,一场由8个组32名同志带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口头竞答正在紧张进行中,轮番的精彩表现,不时赢得场下阵阵掌声。

增强本领,从学习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后,就迅速布置学用工作,在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中组织开展了‘我学监察法’系列活动,口头竞答只是其中的一个内容。”诸暨市纪委干部室主任介绍说,此前,在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大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刚就结合市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性质和重点条款梳理分析两方面入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详细解读。这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问题导读》专题辅导成为系列活动的开端。之后,利用周一夜学时间,又集中组织收看了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深刻认识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在线访谈,开展了50周岁以下的百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书面测试,测试成绩与口头竞答一起排位通报。而在集中学习之外,还规定各室、组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针对性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并要求分管领导实抓紧促,及时对学习情况开展督查。

“通过两个多月形式多样的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条款更加熟悉,对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从逐条对照原文学到分类梳理讨论学,同志们感受深刻。

“关键在于学以致用,在学思践悟中提升履职能力,在履职尽责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诸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