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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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个部门<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浙发改财金〔2018〕2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市发改局(信用办)。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信用诸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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