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健全领导约谈机制 夯实巡察整改责任

2018-08-03 16: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从严从实纠治问题积弊,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今年以来,丽水市进一步严格领导约谈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起责任、狠抓巡察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严密制定“一加一”约谈方案。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审定约谈方案,做到“三依据三确定”,即:依据巡察发现问题综合情况确定需约谈的被巡察党组织;依据巡察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需约谈的突出问题清单;依据巡察发现问题的类型类别确定约谈的市委领导。据统计,仅四届市委第三轮第一批巡察就梳理出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等方面的1227个突出问题。

严肃开展“面对面”整改约谈。向被巡察党组织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双反馈”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约谈,重点做到“一清二明三压实”,即:讲清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点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被约谈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压实巡察整改工作中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以及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约谈后,4个被约谈党组织在限期内针对巡察反馈的103个问题,制定了441条整改措施。

严格进行“点对点”督查问效。在全市范围通报约谈情况,并建立督查问效机制,做到“建账查账销账”全跟踪,即:市委巡察办统一建立市领导巡察整改约谈工作台账;市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联合对被约谈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对账督查;约谈整改情况由市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初审,报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复审,最终由市委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销账。截至目前,已从巡察发现105个问题中,移交问题线索6个,并诫勉谈话6人、组织处理3人、立案查处1人,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