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9日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郭志军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张姚望为诸暨市人民法院店口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店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