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7/2018-14463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林局 成文日期: 2018-09-18

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 09: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林局

各镇乡(街道)林业站:

为严格果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绍兴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Ⅰ级应急响应防控非洲猪瘟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野外巡查,密切关注野猪生存情况。各镇乡(街道)林业站要加强与护林员的联系,督促护林员加大野外巡查巡护频次,密切关注野猪生存情况,特别是对野猪异常死亡的情况,一经发现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采样送检。

二、加强狩猎管理,做到野猪和家猪的隔断接触。要进一步加强对狩猎队伍的管理,加强培训教育,让每一位狩猎队员知晓非洲猪瘟的危害性,防止野猪与家猪的交叉感染,严格做到野猪与家猪的隔断。

三、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管理。要严密排查,做好防控工作,特别是对涉及野猪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对流入市场的野猪肉及其制品,各镇乡街道林业站要加强源头监管,并配合农业、动物检验检疫、卫生、市场监督等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四、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按照《绍兴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I级应急响应防控非洲猪瘟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迟报、瞒报、谎报异常情况,造成疫情防控被动、扩散蔓延等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诸暨市农林局

               2018年9月18日